第(2/3)页 其次,就全国而言夏收所得其实要少于秋收,故夏税所得亦少于秋税,夏税加秋税也不能简单地乘以二。 再加上一些地方发生天灾,田地颗粒无收不说,还需要朝廷投入钱粮救灾、补贴。 最后,藩属、玉米、高粱等作物,是没水稻、小麦那么值钱的。 所以,朝廷一年通过耕地所得税入都未必有6亿两白银的一半。 可即便是田赋税入真有3亿两,朱媺娖做梦都要笑醒了。 事实上,除去粮食运输的损耗,以及朝廷手中粮食价格实际低于市价不少(实际按一两一石算),全国耕地的实际税入还要再减少个三分之一左右。 然后地方官府还要截留部分,真正上交朝廷中枢的可能只有七成左右。 这么一算,朝廷通过耕地实际所得税银也就1.5亿两左右。 估算到这里,朱媺娖就想到了此前大明的最高税入,是在万历六年,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初见成效之后。 她翻看资料,发现这一年大明的田赋税入为2080万两,加上其他方面的税入,当年的总财政收入为2650万两。 只算田赋的话,如今大明每年所征得的是万历六年的7倍有余! 随即朱媺娖脑海中便浮现两个问题: 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? 首先,大明如今废除了卫所制,将当初军屯体系下的400多万亩田地都划给户部管辖了。再次,朝廷清查出了不少隐田。 也即是说,万历六年的田赋是在700多万顷的耕地基础上所得的。而她刚才所算得的数据则是在1350万顷耕地基础上所得。 这就至少该翻两倍。 其次,如今朝廷所定的田赋正税十税一,是高于万历时期的——当时大明各省平均下来大概是三十税一多点(0.038)。 当然,实际还有许多苛捐杂税,百姓每年需要交纳的各种钱粮是超过如今的(一条鞭法设想的内容是挺好,但其实好多内容都没落实下去,连清雍正那次都没能完全落实,所以大多数地方苛捐杂税、徭役等都还存在)。 而昭武朝就是十税一,没有其他苛捐杂税,连徭役都废除了,官府做工程需要雇人。 这等于是将其他苛捐杂税、徭役等都并入了正税一起征收,且落实得很好。 再加上粮食增产,吏治清明,官府积极应对天灾,工商业大发展,赚钱机会增多,百姓生活实际比万历年间要好上一大截。 问题是,万历时朝廷所得税入主要是正税,其他苛捐杂税不是地方用了,就是在无形中消耗了,或是根本就没有转化为银钱显示在账面上。 所以,这里就让昭武时期的田赋税入比万历时期又高出个两三倍。 第(2/3)页